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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论消费信贷

1999-10-29 来源:光明日报 尹世杰 我有话说

消费信贷是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手段

消费信贷,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。市场经济越发展,消费需求的导向作用和拉动作用越大,消费信贷的作用也越大。我国当前存在着潜在需求大与有效需求不足的矛盾。如何扩大有效需求,活跃市场,促进经济增长?我认为,扩大消费信贷是一个重要的手段。通过消费信贷,使潜在需求变为有效需求,不仅可以调节消费品供求总量,而且可以调节供求结构,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,扩大劳动力就业,提高消费层次,提高消费质量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。

我国推行消费信贷刚刚起步,由于缺乏经验,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,但不能因噎废食,不能因为目前一些作法不完善而全盘否定它。最近几年各地推出住房、汽车、家用电器、旅游、教育等各种消费信贷品种,对启动消费、开拓市场已开始显示其作用。可以预计,消费信贷是扩大有效需求的良药。生产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应该落在消费上。有效需求扩大了,市场搞活了,消费结构和消费层次提高了,反过来就会促进生产的增长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,从而形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良性循环。

有人认为,搞消费信贷,特别是搞小汽车、高档耐用消费品的消费信贷,会引发“消费早熟”、“超前消费”,甚至会形成“消费主义”。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。所谓“消费早熟”、“超前消费”是指消费的增长超过国民收入的增长,超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,超越了生产力发展水平。我们现在根本不是这种情况:人们的消费随着生产的增长、收入的提高而在逐步提高,甚至有较好的住宅,有家用电器,有的还有小汽车,这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,是好事情,应该鼓励;城市居民正处在由吃、穿、用到住、行的消费升级的阶段,农村居民正处在由吃、穿到用的消费升级的阶段,通过消费信贷,促进消费的升级,是正常的、正当的;现在除了极少数人的高消费,甚至腐朽性消费外,对大多数人的消费来说是滞后。发展消费信贷,正是为了鼓励消费,解决消费“滞后”的问题。至于要防止西方国家出现的“消费主义”,防止某些发达国家片面崇尚物质消费而出现的“文化矛盾”,那是对的,但决不是由消费信贷引发的。

我国当前消费信贷中存在的主要问题

发达国家的消费信贷发展很快。如美国在1948年消费信贷总额为120亿美元,1976年增至1029亿美元,现在每年已达2万亿美元以上。信贷形式很多,用途很广。消费信贷的渠道也多元化。

反观我国,目前还没有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信贷体系,问题较多,主要表现:

一是信贷品种比较单一。以前主要是住房贷款,最近开展了汽车、家用电器的消费信贷,但品种还不多。目前关于旅游、文化教育等消费信贷还不普遍,小额贷款、信用卡等形式还不普遍。

二是有些规定不合理。如住房贷款首付率有的高达20-30%,实际上是将一部分收入低的排除在外。有的规定办理汽车贷款,要求申请者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,这就把信贷限制在少数高收入户了,实际上是限制大多数人参加消费信贷。有的贷款偿还期短,一年二年要还款,使人感到压力很大。

三是手续繁琐。由于还没有建立资产评估和信贷担保制度,贷款手续很麻烦,有的找担保人也很麻烦,有的办一次信贷,到银行、商场跑几次还没解决问题。有的手续收费也太多太高,如需缴贷款资格审查费、贷款登记费、抵押资产评估费、贷款合同公证费等等。有的贷一次款,缴费要几千元甚至上万元,贷者望而生畏。

四是银行信贷规模小,资金不足。我国国有信贷资金,主要用于生产经营,用于消费信贷的资金一直很少。我国目前消费信贷在银行贷款总额中还不到1%,与发达国家个人消费信贷占信贷总额的20—30%,差距还很大。除国家银行外,其他信贷渠道还不多,信用卡使用也不普遍。特别是在农村,信贷资金很缺,信贷渠道单一,这就限制了消费信贷的广泛开展。

发展消费信贷的若干对策

要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,充分发挥消费信贷对扩大内需、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,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,还需要作好以下几项工作:

第一,破除传统观念。我国长期以来,人们受“量入而出”、“节俭第一”和“无债一身轻”的思想影响,有钱不敢消费,没有钱更不敢消费,认为“寅吃卯粮”、“负债消费”很不光彩。前不久,有人对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长沙、武汉、大连、青岛、天津等城市调查,55%的人表示不愿意贷款买东西,只有15%的人在银行贷过款。有人对北京市调查:对消费信贷不了解的占44%,了解但未参与的占50%,只有5%的居民参与了。这些都说明,在消费方面的传统观念还根深蒂固。因此,必须破除传统观念,勤俭节约的思想不能丢,但不断提高消费层次、质量的思想也不能少。要积极鼓励消费,鼓励人们敢于消费,及早提高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,早日享受“享受消费”和“发展消费”的乐趣。真正认识扩大并实现消费需求对个人、对国家都有好处,从而积极参与消费信贷,这是发展消费信贷的重要的思想基础。

第二,采取一些鼓励消费、鼓励信贷消费的措施,废除在短缺经济时代形成的各项限制消费、限制信贷消费的政策。有些不合理的税费,如电话初装费、空调增容费、购房购车等很多不合理收费,要逐步清理、废除。还有些地区和单位,限制用电,有的地区、特别是农村,还在搞高价电费,这些都限制了消费,自然也就限制了消费信贷。建议利用价格、税收等经济杠杆,鼓励消费信贷。在国外,对购买特种消费品的收入,减免所得税。我国目前住房、小汽车消费信贷,就可考虑这些办法,对买住房、车子所花的钱,在将来应税收入中抵扣。在采取一系列鼓励消费和消费信贷的政策措施的基础上,建立个人信用评估和调查制度、消费信贷担保制度等,简化手续,推动消费信贷向城乡广泛发展。

第三,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和品种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。金融机构应扩大消费信贷的规模和资金来源,增加信贷品种,包括住、行、用以及旅游、文化教育和新的信息消费,都可进行贷款。特别是针对消费倾向大的中、低收入家庭,可以搞小额贷款,如千元级的消费品贷款。贷款时间也不必为期过短,有的可在一年以内,有的也可延至5—10年,甚至更长时期;也可多推行信用卡借贷消费,既方便,又安全。

第四,进行配套改革,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。我国目前消费启而不动的重要原因之一,是消费者有后顾之忧,包括今后是否会失业以及医疗保健、养老、子女上学等一系列问题。我国目前享受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只有1.5亿,仅占总人口的12%,有88%的人要考虑今后养老和医疗保健等问题。因此,必须进行配套改革,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,提高对未来收入与消费的预期,使人们敢于消费,敢于进行信贷消费。此外,要大力改善城乡基础设施,包括水、电、交通、通讯等消费环境,免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。

第五,增加居民收入。我国很多人消费倾向低,更不敢举债消费,重要原因是大多数人收入水平低。居民收入提高了,自然会带动消费信贷,带动更多的消费需求,特别是文化、教育、旅游、信息消费等将逐步热起来。这些问题,都很值得进一步研究。

发展消费信贷,决不是临时之计,而是反映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,我们应该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政策,不断拓展,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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